2021年天津中西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参加中西医结合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等中医药院校毕业生。
1、具有高等学校中西医结合专业专科学历,以及具有中等专业学校中西医结合专业学历,毕业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申请参加中西医结合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中西医类别专业的毕业生不能报考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自2014年3月18日公布施行,依据此规定“学历审核”内容如下:
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一)高职(专科)学历
1.经省级以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举办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取得资格后限定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后,方可申请将执业地点变更至县级医疗机构。2014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不能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专业(含教育部、原卫生部批准试办的初中起点5年制专科层次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含初中起点5年制专科层次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其专科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3.2009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专业报考;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
(二)中职(中专)学历
1.2006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7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卫生职业高中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3.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三)成人教育学历
1.2002年10月31日以前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该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上述毕业生,如其入学前已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与取得医师资格类别一致的,可以以成人教育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资格。除上述情形外,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学的成人中专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中专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中专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四)其他
取得国外医学学历学位的中国大陆居民,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同时符合《执业医师法》及其有关文件规定的,可以按照本规定报考。
特别说明:
1.临床医学专业能否报考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考试?
已获得临床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获得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或者参加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完成了规定课程学习,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者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相同级别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报考试用期截止日期及试用期证明有效期。
(1)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试用证明的截止日期大部分考区为当年8月31日前,详情建议咨询当地管理机构。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2)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3.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效身份证件的详细说明:
(1)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注: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其考试办法另行制定。
2021年天津中西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时间:
中西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是在每年1月份-2月份左右,目前2021年中西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公布,可以参考2020年中西医执业助理医师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月9日-2020年1月21日24时
(2)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2月4日-2020年2月17日
预计2021年中西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在2021年1月-2月左右。
2021年天津中西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入口:国家医学考试网
2021年天津中西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方式:
2021年中西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阶段。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网上报名
(1)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2)报名前请先确认已注册,未注册考生点击“注册”按钮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的用户名可用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开放的所有考试报名,还用于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
注册成功后,该用户名则不能更改,考生须牢记用户名和密码。报名过程中密码遗失的可通过邮箱方式找回。
(3)用上一步骤中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完善“个人信息”中相关内容。
填写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不得自行添加标点符号或空格,否则会导致报名失败;所填个人信息将用于医师资格考试和医师执业注册,请务必认真填写。
(4)在“考试报名”中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并提交。
(5)报名成功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网报日期截止前,考生可使用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国家医学考试服务平台”查询、修改报名信息。
特别提醒:
如需修改报名信息,需在原报名信息处点击“重新报考”,同时原报名信息被删除。新的信息重新填报后,须及时提交,如未提交,视为报名不成功(即打印不了新的通知单)。提交成功后方能重新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原《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无效。
现场审核
(1)考生持规定报名材料,到所在地考点进行现场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及要求以考点通知为准。
(2)现场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考生须按考点的通知要求缴纳考试费用。
2021年中西医执业助理医师报名缴费方式分为网上缴费和现场缴费两种方式,具体以当地公告为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考试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由各省级价格、财政部门核定,各省收费标准请查询当地相关部门公示或咨询报名考点。